Search

【關於“專任約”與“一般約”】

有想進一步談合作的屋主,普遍會問到我關於專任委...

  • Share this:

【關於“專任約”與“一般約”】

有想進一步談合作的屋主,普遍會問到我關於專任委託與一般委託的想法。

專任:
1.價格比較守得住(因為少了同業干擾破壞)
2.屋況得以維護(要是屋況被弄髒、弄亂,就可以抓到兇手)
3.窗口單純(不用一次對好幾個仲介。除非你是吃飽太閒,缺人聊天)

上面是專約的優點,但如果遇到很瞎的仲介(也不能說瞎,只能說磁場不對碰),專任就是痛苦的開始。

如果要論專任與一般的重點差別,我覺得簡言之,就是“風險控管”。屋主把本期售屋銷售結果,全壓在同個籃子內。對業務來說,因為窗口單純,成交機會高了,想要為你奮鬥賣命的渴望,也就隨之變高了。

至於……有些屋主說:”“我雖簽給你一般約,但我只會給你賣”的這種類專任約,我是覺得有點拿鞭子騎驢的感覺,沒辦法讓業務放心去衝。價格部份,自然也不會太漂亮。

談合作前,就合同面來說,某部份其實就決定了結果。

在你希望業務盡全力去幫你衝、幫你闖時,如果你沒有替業務著想,業務的著力點,其實相當有限。

#房仲業是零和遊戲
#大家都在評估要把時間投在誰身上
#合作是建立在信任之上


Tags:

About author
not provided
這裡,沒有一篇篇繁瑣的房地產廣告行銷。只有最真誠的房仲生活分享。
View all posts